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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局:不配合居家隔離×居家檢疫者 最高重罰100萬元

by 勁報 - 2020-03-09 01:53 5239 Vi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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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勁報記者于郁金/臺南報導】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(簡稱特別條例)」已於109年2月25日公布施行,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,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;亦即自109年2月27日凌晨起,若有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民眾,將分別從重裁處20萬至100萬或10萬至100萬之罰鍰。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居家隔離、檢疫的民眾,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「宅在家」,切勿心存僥倖,以免觸法受重罰。 衛生局統計至109年3月6日止,共開罰15人;依情節輕重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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