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JC 行者嚴選官方網站
App

學生抽菸、無照騎車被記過 可跟學校打官司

by 自由電子報 - 2019-10-25 18:35 5239 Views

站內預覽

先在站內看重點摘要,確認後再前往原始新聞網站。

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宣讀784號解釋文。(記者吳政峰攝)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台中長億高中一名學生,2016年叼菸又無照騎車,被學校記過;新竹培英國中一名學生,段考期間請病假,事後補考,成績卻被打7折。兩名學生認為權利收到侵害,提起行政訴訟,法官卻援引釋字382號解釋,指學生只有被退學才可提告,經過大法官審查,25日做出變更382號解釋的784號解釋文,各級學校學生如覺得權利遭學校侵害,均可提出行政爭訟救濟,不再限於退學。 該名高中生2016年間在學校附近叼菸,被記小過一次,同年又無照騎車,被記...

其餘內容請前往來源網站查看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