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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未成年少女回家發生關係 媽氣炸開告結果逆轉

by CTWant - 2019-11-13 17:05 5239 Vi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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駱男載女童翹課,回家嘿咻遭判1年6個月徒刑。(示意圖/Pixabay)一名大學肄業的駱姓男子去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(化名),某天因為小美不想去學校上課,駱男便騎車載小美回家,進而發生性關係,後來被小美母親發現,因此提告對方性侵及略誘罪。但小美證稱自己並未受脅迫,一切是自己主動,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阿佑的行為不構成略誘罪,但涉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,最後依法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4年。 根據判決書指出,駱男在2018年12月初經由臉書認識小美,2人相談甚歡,不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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